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详细]
大产权房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详细]
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
一开始相当多的农民本身自己没有建设能力为了尽快建好自己的房屋把一部分小产权的房子卖出去。差不多以集资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虽然暂时没有权证,还是有相当多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购买了小产权房。[详细]
小产权房的种类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详细]
小产权房试点清理方案应征求民意
  已沉寂一段日子的小产权房出路问题再次成为本周的一大话题。本周三,国土资源部向社会确认,坊间关于2012年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清理试点的传言属实。国土资源部称:“试点目的是总结完善政策 ……详细>>>
小产权房:制度应为人的福利而改变
  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城市开展试点清理,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好政策和制度储备。国土部官员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允许确权发证。 ……详细>>>
清理小产权房 专家称应分层次推进
  小产权房试点清理工作将展开,这将为今后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奠定政策基础。21日,国土资源部方面重申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表示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不会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发证 ……详细>>>
冯海宁:小产权房清理不能只挥法律之剑
  虽然上面叫停、地方治理,但小产权房一直在“野蛮生长”———变相开发、变相销售。国土部在通报去年一季度土地违法情况时也承认,小产权房有所抬头。显而易见,这既是因为缺少统一的治理方案,也是因为地方部门缺乏治理的动力……详细>>>

风险一
“五证”是消费者取得房产证的先决条件,包括城中村改造在内的房地产项目,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一片热销,但众多业内人士却认为,“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购买“小产权房”的五大主要风险。 乡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风险二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这也是买房时最大的担心。

风险三

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这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无法有效维护权利。



风险四

开发资金和建筑质量一般是需要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管的,而乡产权房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几乎没有得力的监管机构,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

风险五

因为乡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而农村宅基地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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